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了这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来源:石峰发布      阅读:325次

6月11日,石峰区召开区委常委会2021年第12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听取生态环保、国家统计督察准备等工作。区委书记邹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科学把握形势,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在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等项目中推进适老化改造,同步做好三孩政策落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等工作,切实把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讲好石峰故事,将加强国际传播能力纳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活清水塘工业奋斗史、轨道交通机车文化、秋瑾革命文化等资源,发挥产业优势,多途径、多平台传播石峰文化,为唱响中国好声音做出石峰贡献。要强化科技创新战略支撑,聚焦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激活创新平台,优化人才政策,深化企业培育,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石峰。目前,石峰区拥有全国轨道交通领域仅有的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相关部门要做好顶级人才服务,对2名院士要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引导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的良好氛围。


▲区委书记邹志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洞庭湖保护条例》、2021年省总河长会议精神,以及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清单和整改清单有关内容。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出台《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是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整治“假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环保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坚决执行相关条例,做好生态环保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严格对照《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清单》列出的七项重点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等三个相关问题逐一排查到位;要重点关注老旧小区和园区污水管网、清水塘片区的土壤污染治理和厂区的残渣废液处理、铜塘港及周边的污水治理、湘江沿线的污水排口等重点问题,切实解决当前存在各类生态环境隐患。要强化监督环保问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问责制度,对交办的环保问题,要列入区级重点交办问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委等要联合作战,挂牌督办,倒排节点,严格按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督办结果要纳入“五问工作法”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考促干推动问题迅速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会议研究听取了国家统计督察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统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关于增加2020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等其他有关事项。


文、图/宗倩
编辑/仇昱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