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学习宣贯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来源: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阅读:32次

12月9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学习宣贯座谈会。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参会。

会上,省工信厅介绍了《湖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情况和重点内容,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8个单位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和下阶段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工作部署作重点发言,其他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

熊琛总经济师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省委书记许达哲一直强调“做强大企业、培育小巨人”,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内容连续四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代省长毛伟明要求把服务中小企业摆在重要位置,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新《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关心重视,传递了全省上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必将有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中小企业获得感,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熊琛总经济师指出,新《实施办法》立足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为中小企业发展夯实法治保障。一是主体责任更明确,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二是立法重点更突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中小企业遇到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问题。三是优化环境要求更高,从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等各个维度,细化规定,明确措施。四是监督措施更严格,明确人大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要求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熊琛总经济师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新《实施办法》,提升新《实施办法》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法治红利更快更全面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一要抓紧梳理法定职责,建立履职清单,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对法定职责履行到位。二是大张旗鼓开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新《实施办法》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帮助中小企业学法、懂法、用法。三是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和配套规定。四是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同心协力推动新《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同心协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讲话)


(座谈会现场)